自中辦、國辦印發《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以來,安徽、河南、湖北、重慶、上海、甘肅等省市陸續頒布“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相關通知。
查閱以上省市相關文件,發現安徽省已經明確建造師的職稱對應關系。
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的人員,可聘任工程師;
取得二級建造師資格的人員,可聘任助理工程師。
2018年6月,湖北省人社廳印發《關于建立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將原有相對獨立的職業資格制度和職稱制度打通使用,明確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效力直接等同于職稱。
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核安全工程師、房地產估價師、造價工程師、注冊城鄉規劃師、注冊驗船師、注冊計量師、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測繪師、注冊會計師、注冊建筑師、建造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等13項準入類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其職業資格直接對應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兩者享有同等效力。
“一級建造師”對應“工程師”職稱,“二級建造師”對應“助理工程師”職稱,兩者享有同等效力。
在此之前,專業技術人員取得上述13項職業資格,需參加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評審,方可晉升高一級職稱。
其他省份是如何規定的呢?
安徽
1、取得一級建造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一級建筑師資格的人員,可聘任工程師職務;取得二級建造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二級建筑師資格的人員,可聘任技術員或助理工程師職務。
2、取得上述職業資格或職稱考試證書,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
3、符合晉升職稱條件的,可持證書直接申報。
河南
2016年,《河南省工程系列注冊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核認定辦法中提到:
1、對具有相應實踐經驗且有相近專業高級職稱的,可直接獲評與實踐經驗對應的專業高級職稱;
2、對長期扎根施工一線的專業技術人員可組織單獨評審;
3、對做出重要貢獻的可破格參評高級職稱資格;
4、對獲得國家級和省級工程質量獎、國家級施工工法的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注冊執業資格人員參評高級職稱資格時,可在評審量化打分時適當加分。
注冊安全工程師
2018年7月,國家應急管理部在《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中提出:
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可認定其具備工程師職稱、助理工程師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隨著中央政策落地,相信會有更多地方出臺類似政策予以明確。
文件原